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学生安全教育的会议精神,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,保证学生健康成长,养成其自觉遵纪守法,时时处处注意安全的良好习惯,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:
1、严禁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斗殴,严禁学生购买和借用凶器,严禁带凶器(管制刀具、铁棍、钢管等)进入校内。
2、严禁学生进入“三室一厅”(放像室、网吧、电子游戏室、舞厅)。
3、严禁学生与校外行为不良的人员交往。
4、学生外出活动要经过老师(或家长)允许,不准学生组织同学外出旅游。
5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,注意交通安全,骑自行车或步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。
6、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堰或水库中游泳。
7、未经老师许可,不准独自进行体操爬杆类体育活动。
8、上下楼要靠右行走,避免拥挤、碰撞。
9、不准攀爬电力设施,不准使用各种违章电器。
10、不准攀登楼上栏杆,不准在楼道内追逐打闹、踢球。
11、不准购买、食用“三无”食品和过期食品,确保身体健康。
12、体育课、活动课必须听从老师安排,不准私自回教室或宿舍。
2014年10月27日上午,崔希亮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