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全面加强北京语言大学管理,不断提高管理质量,规范学生行为,提高办学质量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全体同学,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、不早退,并认真上好每一堂课。
二、中途外出,提前离校请假的必须填写假条,由班主任签字,在学校准假后方可离校。
三、病假事假必须本人或其监护人请假,填写假条由班主任保存以备核查。
四、班内必须设有考勤本,要求记录准时,真实,每周总结学习并汇报。
五、学生无故不上课或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条手续的一律按旷课处理,累计旷课半天的,批评教育并保证不再违反,累计旷课1天以上(含1天)的通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通知其家长,旷课3天以上按自动退学处理。
六、学生请假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否则按旷课处理。
说明:1、学生无故不到校,按旷课处理。
2、学生迟到15分钟或早退15分钟而未请假的记旷课1节。
2014年10月27日上午,崔希亮......